昨日跟Herbert 拿MacBook Pro , 順便四處看看, 很久沒有這樣在電腦商場裡走一整天.
走過二手市場, 看到一些陳年的電腦產品, 使我又想起Palm.
提到Palm 這產品, 一眾喜歡它的朋友也只能唏噓嘆息, 時至現在, 我想已經沒有幾個人有在用.
那是一部非常經典的電子手帳. 它沒有強大的運算能力, 它只有幾十至百MB 的容量, 幫使用者做PIM–管理自已的資訊, 行事歷, 電話簿, Todo list, 記事簿… 簡單, 卻替人們的生活組織化了.
它最利害的是手寫輸入的方法Graffiti, 一筆一個字, 一秒可以寫完幾個完整的英文字了. 對於在路上記事很重要, 快而準.

Palm 的system 還給人們寫小程序來加強它的功能, 由電視機遙控至GameBoy 模擬器, 還懂得每日替你自動下載新的報紙; 排山倒海上萬的有趣軟件, 每日也有新玩意. 那時是多麼快樂–曾經我說過, 如果一日沒有Palm, 我會活不下來.
還記得Palm 的一個經典廣告是這樣的:
看, 多麼的有意思. 它不止能把生活管理好, 還將人和人連結起來.
這麼有趣實用的東西為什麼會落得如此下場呢?
由小學五年級開始用Palm, 我可算是看著Palm 由輝煌走向沒落.
那時這世界出現了一種叫Pocket PC的東西– 把電腦應有的功能盡可能地放入一部小小的東西中, 它可以播影片, 改Office 文件, 的大吃掌上電腦, 吃電, 吃記憶體的暴龍. 或者人們就是喜歡在小小的顯示器上看到Windows 的商標吧.
這麼多年來, 科技的進步使到它不再是一件玩具, 電池的技術終於大得能夠讓它運行一日, 記憶體也可由插卡來提升.
可是我對它的觀感依舊不變, 在路上要一部不是電腦的電腦來做些什麼? 我只需要一部機子來組織管理我的生活, 論PIM, 這種東西做得不夠好, 跟世界上很多習慣Palm 的人一樣, 我一直也不喜歡它.
可惜是, 很多人也只懂”能夠做得多就是好”的道理, 告訴別人我的東西能夠做到什麼什麼, 比較開機的速度是誰快了半秒,花時間來想裝什麼程序才能夠令自已的機子強勁一點, 它自已的機子改東改西來得所謂的讚賞,
真的這樣重要嗎? 可是人們就是愛這樣.
Pocket PC 大賣, 隨著電話市場改變成現在的Windows Mobile 掌上電腦手機, 我最喜愛的Sony 的Palm 生產線Clie 停止了, Palm 已再沒有當日的聲勢了.
記得買我最後一部一手Palm, Palm TX的時候, 那店員聽到我問有沒有Palm, 竟然連Palm 是什麼也不知道, 連自已Display 有也說沒有在賣, 弄得我答不上話.
科技愈來愈使到人和人遠離, 其實某程度上, 也是人自已選擇的結果.
如果偶然還看到Palm 的Tero 電話, 快把它記在你的腦子裡吧, 也許這就是最後一次看到它們了.
2008.8 Anthony.
My Palm: Palm Pilot, Palm 515, Sony clie TH55, Palm TX, Palm T3